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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明合伙企业返税优惠政策

发布日期:2021-07-31 浏览次数:

  我们比较清楚的是在上海注册公司,不同区域的注册政策不同,公司注册地
  不同,企业的税务处理也有一定的差异,崇明是上海进行注册公司的一个好的选
  择,因为崇明注册公司不仅能享受国家的税收政策,同时也可以享受上海的返税
  政策,接下来,鸿岳招商网为您解读崇明合伙企业的税务政策。
  一、崇明合伙企业的返税政策
  上海税收优化最佳方案(崇明海岛税收洼地+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税)双重
  优惠,节税 70%以上
  1、崇明海岛税收洼地:独有海岛政策,享受高额税收奖励,增值税返还 40%,
  企业所得税返还 40%,税赋减轻一半;
  2、个人独资企业带征个税: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,只需要缴纳
  个人所得税;并且可以申请核定征收(即带征),综合税率超低,所有政策符合
  国家法律法规,属于合理避税范畴,节税 70%以上,非常适用于利润率高的行
  业或者需要转移利润的企业。
  二、崇明海岛政策,上海市最优惠:
  1、增值税地方实得部分返还 40%(分成比例:中央 50%、地方 50%)
  2、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 40%(分成比例:中央 60%、地方 40%)
  注:崇明岛享受市政府的海岛扶持政策,除中央 50%以后留存的 50%全部留在崇明地方,市财政局不再收取,除了崇明区目前全市其他区财政都要收取
  30—50%的地方税(属市财政收入),所以崇明占据了很大的政策优势。
  上海市地方财政、财税包干分成体制:
  区域 地方财政分成比例
  市财政 区县财政
  中心区 50% 50%
  近郊区 40% 60%
  海岛[崇明] 0 100%
  二、崇明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的交纳
  由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,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,具体交纳细节如下:
  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
  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〉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0〕91 号)规定,对个人独资
  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,比照“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
  得”应税项目,适用 5%-35%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,计算征收个人所得。
  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
  〔2008〕159 号)第二条规定,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。合伙
  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,缴纳个人所得税;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,缴纳企
  业所得税。
  第四条规定,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:
  (一)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,按照合伙
  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。
  (二)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,
  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。
  (三)协商不成的,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,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
  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。
  (四)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,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,按照合伙人
  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