执照吊销和企业注销有什么区别
发布日期:2021-07-13 浏览次数:
由于个别企业不按工商部门的要求做年度事项报告或年检,营业执照被吊销,这些公司认为既然已经没有营业执照,也不必再申报纳税。事实上,这是错误的,因为企业注销和执照被吊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一旦混淆,就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犯错、违规,产生诸多违法税收风险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法的企业法人所作的一种行政处罚,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。在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,应依法进行清算,清算程序结束,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,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。如果一家公司宣告破产,或被其他公司收购,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,公司内部分立解散,或因某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而被依法责令关闭,则公司可以申请注销。那麽,只有一字之差的注销和吊销,究竟在税务处理上有多大差别,纳税人又该如何辨别?
分清税务机关是否参与过企业注销是企业完全消失,法人资格被合法终止,是企业主动采取的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的有关规定,企业要通过一系列环节,如"成立清算小组--出具清算报告--缴纳税款和工资--理清债权--税务注销--工商注销--银行注销----注销--银行注销"。一个企业注销,要先清算,要补缴应缴税款,然后依次注销税务登记和工商营业执照,整个过程中,税务机关参与了其中的两个环节,程序上也是先于工商部门。吊销通常是工商部门对企业作出的一种单边行政处罚措施,只是终止经营管理权,企业处于被动状态,税务机关不参与,不影响企业的涉税权利和义务。税务机关可以向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,但该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拒绝办理。很容易看出,撤销通常只是工商部门单方面采取的措施,除非纳税人没有履行相应的税收义务,否则,税务机关通常很少介入。
2、明确是否要继续履行涉税义务,在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,虽然经营活动受到限制,但公司的法人资格仍然存在,仍然需要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,其中包括主动申报注销、继续申报纳税等。据悉,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,应在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注销登记。与此同时,纳税人在吊销后、注销前,还要按时进行相应的纳税申报。有人可能会问,这段时间,没交税,怎么办?实际上,无税可缴是企业经常面对的情况,如企业处于筹建阶段、处于免税期、处于清算期、或已进行清算但尚未结束的企业,甚至因经营不理想而没有纳税收入或者收益,企业都有可能不会产生税收。然而,纳税人要明确,作为企业日常经营的一项基本义务,纳税人,无论企业是否产生利润,都要缴或不缴税,这种未实现纳税的行为是零申报。需要注意的是,零申报并非不申报,两者之间不能划等号。“零申报”是指企业在完成纳税申报义务后税收是否实现的一种描述,不申报是一种税收违法行为。本文一开始提到的案例,是因为对这项政策不了解,没有及时注销税务登记,又没有按时申报,被税务机关“找上门”。但是,当企业完成正常的注销程序后,其法人资格就被合法终止,权利、义务也就消失了,也不再需要履行纳税申报义务。
3、注意处理结果的差异,无论是注销还是吊销,企业均应按有关规定履行义务,否则税务机关将予以相应的税务处理。纳税人如被吊销营业执照,需在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15天内到税务机关申报注销税务登记,逾期不改正或未履行申报义务的企业,税务机关将会派人核实,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,将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。许多企业正是由于不懂政策,在税务机关的“黑名单”下糊里糊涂。税务机关在非正常户登记时,可以在三个月内宣告其税务登记证失效,但企业应缴纳的税款仍要追征。
但是,对于注销的纳税人,只需在注销前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,结清应纳税款、多退(免)税、滞纳金和罚款,同时将发票、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交销,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即可办理注销税务登记。要提醒的是,“三证合一”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时,要先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,提供相应的资料,再去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,不过这类纳税人需要提供的资料相对简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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