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司注册地址证明新规定的理解_注册公司_公司注册_上海注册公司-仲企集团
欢迎访问仲企集团公司!
400-855-7171
131-2763-5003
当前位置:主页 > 财税资讯 >

关于公司注册地址证明新规定的理解

发布日期:2021-07-02 浏览次数:

  1.在申请"房屋提供人证明"处加盖物业管理企业公章,并经物业管理企业执照上注明出租房屋项目的,可直接在"房屋提供者证明"栏内注明",并提供加盖物业管理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,并提供该物业管理企业的公章。如果该物业未在本区工商部门备案,还应提交一份产权证复印件,产权证的复印件,该房产必须注明是非住宅用途);物业管理企业执照上没有注明出租项目,须在“房屋提供者证明”栏内加盖产权单位公章,并提供该处房产产权单位的产权证明复印件。(房产必须明确为非住房用途)
  2.在申请登记时,在"房主证明"栏内加盖酒店、饭店和旅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(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)。
  3.在申请登记时,经规范的市场企业盖章后,在"房主证明"栏内,由市场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其公章。
  4.在《房屋提供人证明》登记处由产权单位盖章后,应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(盖章)、购房发票复印件(盖章)、购房发票复印件(盖章)。在购买商品房预售许可时,一定要明确房屋的用途是非住宅类型。(房屋类型表述不明确的,请到房屋登记主管部门按照《房屋使用用途分类表》确认房产用途,凡设计用途认定为“住宅、军用、其他”类的房产不予登记。
  5.在申请登记时,请加盖"房主证明"一栏的产权单位公章,并提交房屋登记主管部门或区县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权属证明文件。注册申请书"房屋提供人证明"是产权所有人签名的,需要证明的情况"一栏由村委会盖章确认,并说明情况"以上情况属实,房产归该个人"。(没有住宅建筑)
  6.在申请"房屋提供人的证明"处由产权人签字时,应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(产权人签字)、购房发票复印件(产权人签字)、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复印件。在购买商品房预售许可时,一定要明确房屋的用途是非住宅类型。(房屋类型表述不明确的,请到房屋登记机关按照《房屋使用用途分类表》确认房产用途;“住宅、军事、其他”类的房产不予登记。
  7.在申请"房主证明"处由产权人签名的登记申请,应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(产权人签字)、购房发票复印件(产权人签字)、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复印件。在购买商品房预售许可时,一定要明确房屋的用途是非住宅类型。(房屋类型表述不明确的,请到房屋登记机关按照《房屋使用用途分类表》确认房产用途;“住宅、军事、其他”类的房产不予登记。
  8.
  ①房屋位于拆迁范围内,且最近未拆迁,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,申请企业应当出具无条件服从拆迁承诺书。
  ②可直接证明产权的单位房:产权单位直接在提供人的证明栏上盖章证明。可直接证明产权的单位有:各级政府的房屋土地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的房屋土地主管部门、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其机关房屋管理部门、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和有关机关。指(镇)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区(县)政府、市政府、国务院。
  ③无产权回迁房屋:产权人可以提交回迁协议和准住证。
  ④开发商将开发的无房产证商品房作为自己的住所(经营场所),可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销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  ⑤使用自建房:如果还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,可提交建委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;如果还没有竣工验收,则可提交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单位对所建房屋的情况说明。
  利用人防工程用房的:应提交《人防工程使用证》和《使用人防工程消防安全许可证》。
https://www.zhongqijituan.com/